(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通知当日生效,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董事辞任后60日内完成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需在7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涉及公司的文件,并签署交接确认单。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启动离任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半年内仍然有效,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直至信息公开。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需遵守其他股份转让规定。公司披露离任公告时需说明具体原因、离任职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等。如发现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董事会将审议追责方案。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
北京股票配资官网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